荷城中学教师听课评课制度

作者: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城中学   点击数:   时间: 2009-07-07 00:00:00

课堂教学是教学的重要环节之一,加强教师之间互相听课评课是促进教师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重要方式。为了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学模式的改革与推广运用,确保课改工作取得预期效果,对教师公开课听课特作如下规定:

    1、教师公开课采取教研组内听课与抽课相结合的方式,每学期每人至少讲一节公开课,课后要组织听课教师认真评议,研讨在教学模式改革、教学过程管理、以及导学、助学和现代化教学手段的运用以及各种资源的综合利用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教学模式改革的方向和有效形式,推动课改工作健康、深入地发展。

2、行政领导、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在听课中发现的问题.要随时向主讲教师反馈,及时予以纠正。听课任务安排:(1)领导听课: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评课不少于10节;业务校长、教导处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评课不少于10节;其他学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10节;(2)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听课:每周听本组教师课不1节,评课每周不少于1节;(3)任课教师听课:每学期听本组教师课不10节。

3.老教师必须对青年教师进行传、帮、带,带动青年教师精选授课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授课质量,对直接负责指导的青年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6学时。

    4、在教学中发现教学模式改革有典型性的公开课,通过集体讨论,加以完善,并组织示范课。

    5、提倡同专业相近科目的教师互相听课,取长补短,积极开展教研活动。

    6、每学期召开 1 - 2 次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座谈会,进行一次学生问卷调查,以了解和掌握教师的教学情况和学生的学习情况,并认真研究,改进教学及管理工作。

   7.期末结束时,教导处检查每位教师的听课记录,并记入对教师的考评。